网摘-外贸货运单证术语汇总填写提单时的常用外贸术语
2008-7-23 23:45:00
外贸货运单证术语汇总【世贸人才网:国际贸易人才门户 更新时间: 2008-03-27 】 货运单证 术语 汇总 为了保证 进出口 货物的安全交接,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需要编制各种单据。这些单证各有其特定的用途,彼此之间又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它们既把船、港、货各方联系在一起,又能分清各自的权利和业务。 按实际业务程序介绍一些主要的货运单证 托运 单(BOOKING NOTE) 托运 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 信用证 条款 内容填制的,向 承运人 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 承运人 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 船舶 的 航线 、挂靠港、船期和舱位等条件考虑,认为合适后,即接受托运。 装货单(SHIPPING ORDER) 装货单是接受了托运人提出装运申请的船公司,签发给托运人,凭以命令船长将承运的货物装船的单据。装货单既可用作装船依据,又是 货主 凭以向 海关 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主要单据之一,所以装货单又称“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是办妥货物托运的证明。对船公司或其代理而言,装货单是 通知 船方接受装运该批货物的指示文件。 收货单(MATES RECEIPT) 受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是 船舶 收到货物的收据及货物已经装船的凭证。船上大副根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所签注的日期、件数及舱位,并与装货单进行核对后,签署大副收据。托运人凭大副签署过的大副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已装船提单。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我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 通知 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各联作用如下:第一联由订舱人留底,用于缮制船务单证。第二、三联为运费通知联,其中一联留存,另一联随帐单向托运人 托收 运费。第四联装货单经 海关 加盖放行章后,船方才能收货装船。第五联收货单及第六联由配舱人留底。第七、八联为 配舱回单 。第九联是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货物装船完毕后,港区凭以向托运人收取港杂费。 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 装货清单(LODING LIST) 装货清单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将全船待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编制的装货单汇总清单,其内容包括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估计尺码及特种货物对装运的要求或注意事项的说明等。装货清单是船上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又是供现场理货人员进行理货,港方安排驳运,进出库场以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业务单据。 舱单(MANIFEST) 舱单是按照货港逐票罗列全船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由船公司根据收货单或提单编制的。其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详细情况,装卸港、提单号、船名、托运人和收货人姓名、标记号码等,此单作为船舶运载所列货物的证明。 货物积载图(CARGO PLAN) 货物积载图是按货物实际装舱情况编制的舱图。它是船方进行货物运输、保管和卸货工作的参考资料,也是卸港据以理货、安排泊位、货物进舱的文件。 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提货单是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 港口 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 附:提单种类 已装船提单 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PING B/L 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直达提单 DIRECT B/L 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 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 THROUGH B/L 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多式联运 提单 MT B/L 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 航空 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班轮 提单 LINER B/L 班轮 是在一定的 航线 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 规定 的 港口 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 租船 合同提单 CHARTER PARTY B/L 一般指用 租船 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 记名提单 STRAIGHT B/L 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 指示提单 ORDER B/L 通常有未列名指示(仅写ORDER),列名指示(ORDER OF SHIPPER 或ORDER OF CONSIGNEE**COMPANY;ORDER OF **BANK)。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 不 记名提单 BLANK B/L或OPEN B/L 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 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 清洁提单 CLEAN B/L 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 结汇 的批注。 不清洁提单 FOUL B/L 货物交运时,其包装及表面状态出现不坚固完整等情况,船方可以批注,即为不清洁提单。 包裹提单 PARCLE RECEIPT 或 NON-NEGOTIABLE RECEIPT 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 最底运费提单或称起码提单 MINMUM B/L 运费未到运价本 规定 的最低额,而按规定的最低运费计收。 并提单 OMNIBUS B/L 或COMBINED B/L 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或不同批数的相同的液体货装在一个油舱内,签发几份提单时,前者叫并提单,后者叫拼装提单。 分提单 SAPARATE B/L 一批货物,即同一装货单的货物,可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分列2套或2套以上的提单。 过期提单 STALE B/L 出口商向银行交单 结汇 的日期与装船开航的日期距离过久,以致无法于船到目的地以前送达目的港收货人的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这种提单。 交换提单 SWITCH B/L 起运港签发提单后,在中途港另行换发的一套提单,作为该批货物由中途或中转站 倒签提单 ANTE-DATED B/L 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预借提单 ADVANCED B/L 因 信用证 规定装运期和结汇期到期而货物因故未能即使装船,但已在承运人掌握之下或已开始装船,由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预借的提单。 舱面提单或称甲板货提单 ON DECK B/L 指货物装载于船舶露天甲板,并注明“甲板上”字样的提单。 货运提单 HOUSE B/L 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货运提单往往是货物从内陆运出并运至内陆时签发的。这种提单从技术上和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是缺乏提单效力的。 填写提单时的常用外贸术语【世贸人才网:国际贸易人才门户 更新时间: 2008-03-27 】 提单正面填写主要注意事项: (1) 托运 人(SHIPPER),一般为 信用证 中的受益人。如果开证人为了贸易上的需要,要求做第三者提单(THIRDPARTY B/L),也可照办。 (2)收货人(CONSIGNEE),如要求 记名提单 ,则可填上具体的收货公司或收货人名称;如属指示提单,则填为“指示”(ORDER)或“凭指示”(TO ORDER);如需在提单上列明指示人,则可根据不同要求,作成“凭 托运 人指示”(TO ORDER OF SHIPPER),“凭收货人指示”(TO ORDER OF CONSIGNEE)或“凭银行指示”(TO ORDER OF XX BANK)。 (3)被 通知 人(NOTIFY PARTY),这是船公司在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送到货 通知 的收件人,有时即为进口人。在 信用证 项下的提单,如信用证上对提单被通知人有权具体 规定 时,则必须严格按信用证要求填写。如果是记名提单 或收货人指示提单,且收货人又有详细地址的,则此栏可以不填。如果是空白指示提单或托运人指示提单则此栏必须填列被通知人名称及详细地址,否则船方就无法与收货人联系,收货人也不能及时报关提货,甚至会因超过 海关 规定 申报时间被没收。 (4)提单号码(B/L NO),一般列在提单右上角,以便于工作联系和查核。发货人向收货人发送装船通知(SHIPMENT ADVICE)时,也要列明船名和提单号码。 (5)船名(NAME OF VESSEL),应填列货物所装的船名及航次。 (6)装货港(PORT OF LOADING),应填列实际装船 港口 的具体名称。 (7)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填列货物实际卸下的 港口 名称。如属转船,第一程提单上的卸货港填转船港,收货人填二程船公司;第二程提单装货港填上述转船港,卸货港填最后目的港如由第一程船公司出联运提单(THROUGH B/L),则卸货港即可填最后目的港,提单上列明第一和第二程船名。如经某港转运,要显示“VIA X X”字样。在运用 集装箱 运输方式时,目前使用“联合运输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提单上除列明装货港,卸货港外,还要列明“收货地”(PLACE OF RECEIPT),“交货地”(PLACE OF DELIVERY)以及“第一程运输工具”(PRE-CARRIAGE BY),“海运船名和航次”(OCEAN VESSEL,VOY NO)。填写卸货港,还要注意同名港口问题,如属选择港提单,就要在这栏中注明。 (8)货名(DIs criptION OF GOODS),在信用证项下货名必须与信用证上规定的一致。 (9)件数和包装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要按箱子实际包装情况填列。 (10)唛头(SHIPPING MARKS),信用证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填列,否则可按 发票 上的唛头填列。 (11)毛重,尺码(GROSS WEIGHT,MEASUREMENT),除信用证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以公斤为单位列出货物的毛重,以立方米列出货物体积。 (12)运费和费用(FREIGHT AND CHARGES),一般为预付(FREIGHT PREPAID)或到付(FREIGHT COLLECT)。如 CIF 或 CFR 出口,一般均填上运费预付字样,千万不可漏列,否则收货人会因运费问题提不到货,虽可查清情况,但拖延提货时间,也将造成损失。如系 FOB 出口,则运费可制作“运费到付”字样,除非收货人委托发货人垫付运费。 (13)提单的签发,日期和份数:提单必须由 承运人 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一般表示方法有:CARRIER,CAPTAIN,或“AS AGENT FOR THE CARRIER:XXX”等。提单份数一般按信用证要求出具,如“FULL SET OF”一般理解成三份正本若干份副本。等其中一份正本完成提货任务后,其余各份失效。提单还是 结汇 的必需单据,特别是在跟单信用证 结汇 时,银行要求所提供的单证必须一致,因此提单上所签的日期必须与信用证或合同上所要求的最后装船期一致或先于装期。如果卖方估计货物无法在信用证装期前装上船,应尽早通知买方,要求修改信用证,而不应利用“ 倒签提单 ”,“预借提单”等欺诈行为取得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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