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报价绝窍通解
2008-05-08 10:09
怎样报价才有效呢?有经验的出口商首先会在报价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在报价中选择适当的价格术语,利用合同里的付款方式、交货期、装运条款、保险条款等要件与买家讨价还价,也可以凭借自己的综合优势,在报价中掌握主动。
报价前充分准备
外贸制单结汇操作全集(3)
2007-11-14 10:06
二、交单结汇
A.交单
交单是指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这些单据经银行审核,根据信用证条款不同付汇方式,由银行办理结汇。
交单应注意三点:其一是单据的种类和份数与信用证的规定相符,其二是单据内容正确,包括所用文字与信用证一致,其三是交单时间必须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和有效期之内。
交单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两次交单或称预审交单,在运输单据签发前,先将其他已备妥的单据交银行预审,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待货物装运后收到运输单据,可以当天议付并对外寄单。另一种是一次交单,即在全套单据收齐后一次性送交银行,此时货已发运。银行审单后若发现不符点需
外贸制单结汇操作全集(2)
2007-11-14 10:05
D.保险单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Certification)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凭证。是被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理赔的依据,在CIF或CIP合同中,出口商在向银行或进口商收款时,提交符合销售合同及/或信用证规定的保险单据是出口商必不可少的义务。
保险单主要内容如下:
·保险人及保险公司。
·保险单编号。
·被保险人,即投保人。在CIF或CIP条件下,出口货物由出口商申请投保,在信用证没有特别规定的前提下,信用证受益人为被保险人。并加空白背书,以转让保险权益。
·标记。指运输标志应和提单、发票及其他单据上的标记一致。通常在
外贸制单结汇操作全集(1)
2007-11-14 10:04
一、制作出口单据
A.汇票
国际贸易中,主要使用的是跟单汇票,作为出口方要求付款的凭证。制作汇票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出票条款。信用证名下的汇票,应填写出票条款。包括: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号码和开证日期。
·汇票金额。托收项下汇票金额应与发票一致。若采用部分托收、部分信用证方式结算,则两张汇票金额各按规定填写,两者之和等于发票金额。信用证项下的汇票,若信用证没有规定,则应与发票金额一致。若信用证规定汇票金额为发票的百分之几,则按规定填写。这一做法,通常用于以含佣价向中间商报价,发票按含佣价制作,开证行在付款时代扣佣金的情况。
·付款人名称。托收方式的汇票,付款人为
出单中比较常见的问题
2007-11-14 10:01
1.对于信用证溢短装条款的误解,造成单证金额、数量错误。
一般地说,如果信用证对金额和数量溢短装有明确规定要按照要求出具;如果信用证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有5%溢短装。这里要说的是,根据UCP500条款,如果计量单位是个、只等,则此项规定不实用。
2.汇票的受票人名称、地址打错。
这里要注意付款行、偿付行的区别。
3.发票中受益人名称、地址等与信用证描述不一致。
4.汇票、发票、保险单等之间币制名称不一致或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5.发票上的货物描述与信用证描述的不完全一致。
6.要求认证或证实单据的类型、出单人等不符合信用证要求。
7.单单之间商品名
单证一致的几个变通办法
2007-11-14 09:59
在实际出口业务中,议付单据的内容必须与其相关信用证的规定严格一致,这是一条常规。但是,卖方要做到每一票议付单据都与其相关信用证的内容完全一致,有时确实很困难。主要原因是:
一、当事人的经验不足,成交签约时,买卖双方没有把日后履约时将要遭遇的实际问题考虑周全。加之现行的买卖合同大多是由卖方用其事先印就的固定格式,根据某种具体商品,只填写其中的几个主要条款,然后经买卖双方签字而达成的。这种签约方式的优点是简便易行、节省时间,缺点是固定格式的合同所留下的空白很有限,又不尽合理,不可能把买卖双方、特别是买方对于某种具体商品的一些特殊要求都填写上去。等到买方开立信用证时,他为了确保自身的利益,又不
普通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写规范
2007-11-14 09:51
一、适用范围:
出口企业申请退税,均应于海关放行货物之日起十五日内申领出口退税报关单。
二、栏目填写规范
1、出口口岸:货物经海关放行出境的最后一个关境口岸的名称。
2、经营单位:填明对外签订或执行出口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全称。
3、指运港(站):货物预定最后到达的港口、城市的全称。
4、合同(协议)号:填具本报单货物的合同号码,包括年份、字轨、编号及附件号码。
5、贸易方式:目前使用白色《出口货物报关单》申报出口的货物,一般有以下几种贸易方式,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填报。一般贸易;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货
提单的缮制与审核原则
2007-11-14 09:50
1.托运人(Shipper):托运人即发货人(Consignor),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况:
(1)如信用证无特殊规定应以受益人为托运人,注明受益人名称和地址,有的只打受益人名称。
(2)按“500“条款规定,如信用证无其它规定,提单可以第三方作为发货人。在这种情况下,受益人可能是中间商,而第三方才是实际卖方。
(3)如信用证要求提单发货人做中性托运人(Neutral as shipper),可以外运公司( China National Foreign Trade Transportation Corporation)作为发货人。
(4)如信用证规定受益人代替某公司,包括某
减少出口结汇单据不符点
2007-11-14 09:50
现代国际货物的买卖表现为单据的买卖,单据代表了货物,单据质量直接关系到收汇安全。在一些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出口合同中,出口结汇单据不符点的出现,使出口企业难以顺利收汇。合同条款是信用证开立的基础,要减少单据不符点,必须合理设置合同条款。
一、不妥当的合同条款是单据不符点产生的根源
1.设置的合同条款相互之间不配套,不协调合同条款中有价格条款、装运条款、支付条款等相对独立的条款,如果在同一合同中条款的设置不协调、不配套,结汇单据将不可避免地出现不符点。如某出口合同:价格条款:CIF伊斯兰堡,装运港:上海……提供港至港已装船海运提单……。根据常识,我们知道伊斯兰堡是内陆城市,按照合同要
一般产地证申请填写说明
2007-11-14 09:49
C.O.产地证的作用
C.O.产地证(CERTIFICATEOFORIGIN)又称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C.O.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在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C.O.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归纳起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确定产品关税待遇,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C.O.产地证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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